2016年11月9日凌晨1点40分,美国第58届总统选举初步结果出炉,特朗普在与希拉里交替领先多次后,最终还是素人出身的特朗普拿下胜利,成为白宫接下来四年的主人。
但有意思的是,根据大选票后的结果显示,输掉大选的希拉里才是选民更支持的一方,普选票数足足甩开特朗普300万张。
票数多却没能当选,这一看似有悖常理的大选情况,一度让外界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投去质疑目光。
那么,如果选民的选票都决定不了总统人选,为何还要投票?总统大选又如何赢?
美国总统选举流程
在探析这个问题以前,先明确一下美国的总统选举流程。
一般来说,总统大选至少要经过四个环节,共计耗时一年甚至更久时间。
总统大选的第一步,是两大党派、其他党、第三方独立竞选人申报竞选名额,寻求总统候选人的提名。
正常年份,这项工作早在预选开始之前就进行了。
甚至不乏一些竞选者,在上一届总统刚刚落下帷幕,就已经开始下一届选举作准备。
他们在大选年的前一年就发表竞选声明,表明自己的竞选意向。
例如,参加2000年总统竞选的布什,以及当时的副总统戈尔,早在1999年6月就正式分别宣布参加共和党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竞选。
拿到名额后,接下来的第二步是在大选年的上半年,在党内进行总统候选人预选,即选拔出各自党派的代表人。
预选主要是以政党为单位,在各州推选参加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。
获得半数以上代表支持的候选人,一般就能取得党内提名总统候选人的资格。
因此,通过预选的代表选举,可以了解到每个州的选民对每一位总统候选人的支持情况。
第三步,即大选年的七八月份,两党会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,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系列的竞选活动,打响总统大选年的第一枪。
这也是总统大选最具看点、竞争最激烈的一部分,两党代表为争取选票、打击对手,往往会无所不用其极。
例如,2016年大选期间,特朗普就不止一次针对希拉里丈夫“出轨门”一事穷追猛打。
今年大选前夕,拜登方面也一再挑起对特朗普的调查法案。
包括今年7月份特朗普被刺杀,都是两党相斗白热化的表现。
到了第四步,就是选举人团投票正式选举总统阶段。
因为这一步选举对总统选举结果有直接影响,因此被称为大选,大选日也称总统选举日,这一天被美国宪法定在大选之年的11月第一个星期二。
从法理层面,大选日来临前每一名美国公民都有资格进行投票选举,但选民并非直接票选总统,而是选择出几名到几十名不等的代表,由这些人代表本州民众,参与最后的总统大选投票。
换言之,普通民众并不能直接左右总统人选,由此便引出了极具美国“民主”特色的选举制度——选举人团。
选举人团制度
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上,选举人团制度被独创出来。
这次会议的目的之一,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政府,创建所谓的“山巅之城”,让全世界为之瞩目。
这是早在1630年,清教徒领袖温斯洛普提出的“山巅之城”愿景。
后来,这一愿景逐渐衍生成了美利坚民族的共有期望。
美国人将所有的宗教与世俗认同的成员,团结在一起,希望在北美建立一个为世人所敬仰和效仿的“自由国度”。
然而,各州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,在许多问题上存在分歧,其中矛盾最大的莫过于总统选举制度。
美国的开国元勋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认为,美国总统必须代表人民的意志。
当人民权利受侵犯时,总统将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,因此众议院必须由人民选举组成,应直接依赖人民,对人民有亲密的同情,人民的权力高于司法权。
在行使司法职权时,应以人民意志为准绳。
基于这个原则,费城会议代表们进行了充分的讨论,确定了“三权分立”的原则,既兼顾各方面利益,又要保证总统的独立性,同时确保在选举程序上科学合理,在政治上有效力,并符合共和政体的形式。
根据这样的原则,代表们希望建立一套最能代表民众的总统选举机制。
汉密尔顿
代表们提出的第一套选举办法,是来自弗吉尼亚方案。
即由国会全权选举总统,毕竟国会议员的选举就是来自民众,国会对总统的选举,相当于间接代表了民众对总统的选举。
但代表们认为,这会使总统的独立性受到国会的制约,有违“三权分立”的初衷该方案最终被否决。
接着,代表们又提出了第二套方案,即采取全体民众直选的办法。
可与会人员又认为,人民直选容易受到少数人的操纵,会造成整个社会的非常规的、暴乱性的运动。
甚至有的代表直言:“让普通人直接决定总统,如同要瞎子分辨颜色一样可笑荒诞!”
因此,最终这个方案也因为大多数人的反对而被否决。
制宪会议的代表又提出第三种方案,即选举人团选举方案。
选举人团制度,是从罗马教廷得到的启发。
在罗马教廷,教皇的选举办法是由基督教红衣主教团投票。
这个方法套用在美国总统大选上,就是民众只投票选出各州更倾向于的总统候选人,最终再由各州选出的选举人团作为代表,上台为这名候选人投票。
最后,这个方案得到各方代表的一致同意,选举人团制度就此被写进宪法。
关于选举人的产生,考虑到各州差异较大,宪法还规定:每州应依照该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,数目应与该州在国会的两院人数相等。
简而言之,各州人数越多、两院议员就越多,选举人团人选也就越多。
比如,选举人票最多的加州,足足拥有54张选票,而阿拉斯加只有3张。
至于选举人团代表的产生,则由美国民众直接投票选择,他们大多是各州当地社会知名人士,以及慷慨资助选举的富豪。
11月份大选当天,共计538名选举代表将走上投票台,代替数亿美国民众按下投票键。
总统候选人中的任何一方,选举人代表票数达到270票或以上,即可当选总统。
这样的选举制度,一定程度上既坚持了共和政体,维护了联邦制度,又照顾到了大大小小所有州的利益,让每个美国人都有资格参与到大选中。
然而选举人团制度也有自己的运行弊端,那就是“胜者通吃”原则。
胜者通吃
从运行机制上看,选举人团制度实行“胜者通吃”的原则。
即如果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,在一个州的普选中获得多数普通选民支持,那么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。
这就是所谓的全州统选,其结果直接决定了最终的总统大选。
汉密尔顿认为,这样的选举制度可以体现广泛且有代表性的选举思想。
对于各州而言,胜者通吃是一种长期均衡的政治策略。
如果分散投票的话,本州选举人票的影响会相互抵消,在与各党候选人的博弈中,讨价还价的筹码也会变弱,从而遭到各党候选人的忽视。
无论大小州都是如此。
小州容易被忽视,所以不会分散投票。
大州则因为票面价值更大,更是希望把所持有的投票,转化为实际的政策倾斜,因此也不会分散投票。
赢者通吃的选举法则,又助长了各大政党倾力求胜的倾向,从而在大选过程中形成了总统候选人与各州的“选票与政策交易”。
比如,小布什推动钢材进口税,帮助他在 2004 年赢得了艾奥瓦州的选举人票。
2012年,奥巴马强调要拯救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汽车,保住艾奥瓦州汽车工人的工作,从而拿下了这里的选票。
可见,“选票与政策交易”是每位总统候选人的必然选择,也是赢家通吃原则得以贯彻的关键。
但殊不知,“胜者通吃”导致的选举结果,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代表民意,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它的弊端。
具体而言就是,普选中得到高票的候选人,未必能最终获选。
例如1888年美国大选的两位候选人,共和党的哈里森和民主党的克利夫兰。
哈里森得到选民投票的47.8%,而克利夫兰得到了选民投票的48.6%。
按照这个票数,似乎克利夫兰应该拿下总统宝座。
但是根据选举人票的投票结果,最后当上总统的却是哈里森,因为他拿到了更多的选举人投票。
类似的结果,历史上还出现在1824年、1876年、2000年,以及最近的2016年。
2016年大选票面结果显示,希拉里普选票数比特朗普足足多出300万张,选民支持度显然高于后者,但因为没能斩获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数,最终遗憾落败。
分析希拉里和特朗普的选举结果不难发现,后者在30个州拿到了胜利,尽管很多州的选票数量只是微弱领先于希拉里。
再看希拉里,300万张普选票优势,其中仅仅加州和纽约州就占据了绝大部分。
赢一票也是赢,赢100万张也是赢,特朗普摸准了选举人团制度“赢家通吃”的原则,从大选一开始走的就是“大众政治路线”。
特朗普在选举过程中大搞政治营销,把握住了美国民众的心理需要,并且积极地回应了这种心理需要。
广泛在选民群体中间建立良好期望,这种“广撒网”的选举办法,最终战胜了希拉里的精英政治路线。
结语
选举人团制度,看似代表了广泛民意,但实则是各大党派、各方利益集体妥协的结果。
民众不能直接决定总统花落谁家,这样的选举制度本身就是不民主的直观体现。
普选票多,但不能拿下总统宝座,这就是选举人团制度弊端的最大彰显。
也只有美国人自欺欺人的认为,这是全世界最能代表民意的选举办法。
参考资料
王玮.谁治理美国:选举人团的选择及其后果[J].当代美国评论,2017,
张业亮.美国大选选举人团制为何备受争议[J].世界知识,2020